申請學程

要怎麼開始?

申請學程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

  1. 中興大學學生皆可申請;惟本學程為日間部課程,夜間部學生須遵守「L3-04國立中興大學學士班與進修學士班學生互選課程辦法」。
  2. 擬修習跨領域學程學生應於當學期註冊日起二週內填表申請修習學程,經所屬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簽章同意,再經學程召集人簽章同意後,將申請表送交註冊組列冊,以便登錄成績與製發證件。
  3. 學分學程未修畢,不影響畢業年限,亦無須辦理退出。
  4. 微學分學程僅能於畢業當學期申請完成證明。
  5. 欲取得證明,學生須備齊成績證明向所屬學籍單位填表申領,經學程召集人及學籍單位核查無誤後,始得發給。
  6. ※111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學程申請截止日:9月19日前。
  7. ※111學年度第2學期停止興創智慧學分學程/微學分學程申請。